关于举办职工乒乓球团体比赛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-09-16
为庆祝《洛阳晚报》创刊20周年,活跃职工生活,洛阳日报社职工乒乓球团体比赛于10月8日至10月18日在报业大厦五楼文体活动中心举行。此次比赛由报社工会主办,报社工会乒协协办。
一、组委会
主 任:崔运山
副主任:薛继
裁判组
裁判长:胡宜平
裁 判:许贺钧 徐留文、王现明 吴 勇
工作人员分工
温 燕 刘 娟 郑凤玲 崔 丽分别负责一个球台的比赛成绩记录
王现明、许贺钧负责代表队的抽签分组
邓宝玉负责场地秩序
二、组队要求
此次团体比赛,以报社工会分会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。为了体现参赛队员的广泛性,每个队由5人组成,其中必须有1名女队员。此外,鼓励各队邀请社领导参赛。社领导参赛加分规定:社领导可以客串参与2~3队。社领导只要参加比赛,均可得一分(对方胜也同时得一分,对方输则失一分)。
三、比赛方式
团体比赛采用5人对抗赛形式;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形式,每组参赛队循环比赛,以积分多少排名;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形式比赛。
四、记分办法
团体5人对抗赛,每人都要赛一场,即要打满五局。每个队员打一场,五局三胜。团体赛每人胜一场得1分,输一场为0分,缺一人参赛倒扣一分(―1分)。如遇积分相同的情况,两支队伍各出一名队员进行比赛(抽签决定比赛选手)。临时遇到问题,由组委会执行委员和裁判长商议处理。
五、比赛时间
比赛时间安排在10月8日至18日之间,每天的17:00至20:30之间。比赛期间,报业大厦五楼文体活动中心乒乓球室每日12:30至15:00、17:00至20:30开放。
各参赛队要按排定的时间参赛,原则上不得变动。如遇报社会议和重要工作、活动,组委会将提前通知各队改期比赛。个别分会有特殊情况申请改期比赛须提前半天向裁判长报告(两队也可约定时间,提前在9月某一天比赛。拒绝延迟比赛。)。凡无故迟到15分钟的队视为弃权,不予计分。
六、奖励名次
团体比赛取前6名。
七、奖励方式
由工会统一发放奖金。
八、报名须知
1.凡是报业集团员工均有参赛资格。单纯为参赛,临时找的外援,均无资格参赛(发现这种情况,取消团体成绩)。
2.每队报1名领队,1名教练,5名正式队员,2名候补队员。每个分会推荐一名候选裁判员。
九、报名办法
1.报名时间:9月17日至9月18日
2.报名地点、联系人:报业大厦1708室(电话:65233520)薛 继
洛阳日报社工会
洛阳日报社乒协
2013年9月16日